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郑财院发〔2019〕108 号文件《关于印发郑州财经学院校级专业带头人聘任认定及选拔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快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及专业团队建设,结合我校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需要,现就本学期组织开展校级专业带头人聘任/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专业带头人认定申请工作请于2020年5月21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郑州财经学院学科/专业带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一式2份。
2.专业带头人选拔申报工作请于2020年5月28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郑州财经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申请表》,申请表一式2份,并同时提交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注:支撑材料的原件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按申报表所列项目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担任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以评审通过时间为准。
4.近5年相关成果等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
5.相关表格请登录OA通知公告或教发中心网站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1 关于印发郑州财经学院校级专业带头人聘任认定及选拔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关于组织开展郑州财经学院校级专业带头人聘任/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3 学科专业带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4 专业带头人选拔申请表
附件5 2020年专业带头人业绩汇总表
郑州财经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