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双师双能型教师企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1-10-13 10:05:53  发布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全校各单位:

根据暑期《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开具企业工作经历证明的通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有累计二年及以上相关专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提供企业工作经历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总结等)的纸质材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经专家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可同等视作双师型教师。

2.纸质证明材料2021年10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A2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jf204@163.com。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50336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 1013

核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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