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及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术梯队和创新团队构建,根据《郑州财经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郑财校发〔2021〕20号)精神,现开展我校 2022 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择优遴选、政策扶持、目标考核、动态管理”原则,实行品德、能力、质量、业绩、贡献综合评价,在我校教学、科研一线教师中开展,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遴选培养对象。
二、申报条件
1.包括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须同时具备,详见《郑州财经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郑财院发〔2021〕20 号)文件。同时不得存在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言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行为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
2.各项业绩材料要求 2017年4月1日以来取得的成果。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业绩简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价后将结果排序,并填写《汇总表》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3.学校复核。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会同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资格及业绩材料进行复查。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公示和审批。
四、材料报送
1.《郑州财经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申请表》1份。
2.《郑州财经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业绩简表》1份,
A3纸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3.《郑州财经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汇总表》1份。
4.所有材料 2022年4 月10 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至zcjf204@163.com 邮箱,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教师发展中心(A204),不接受个人申报。
5.所有支撑材料请按照在《业绩简表》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推荐人姓名、职称、所在一/二级学科和二级学院,并附材料目录。
五、相关要求
1.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是学校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梯队构建工作的关键,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统筹规划,优中选优,推荐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教师作为培养对象候选人。
2.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各项基本条件和业绩材料,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相关人员和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一年内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级和三年内参加各级专业带头人或培养对象选拔资格。不申报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原则上不推荐更高级别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
郑州财经学院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 4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