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14 11:12:04  发布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持续开展,根据《郑州财经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办(试行郑财院发202119 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2年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德才兼备,重在培养;定期选拔,动态管理;双向资助,双重考核;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没有校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的本科专业中开展,有独立专业代码的为一个专业,不区分专业方向,原则上要求所有本科专业全覆盖。

二、申报条

1. 包括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须同时具备,详见《郑州财经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郑财院发202119号)文件。同时不得存在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言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行为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情形。

2. 各项业绩材料要201741日以来取得的成果

三、推荐程

1.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填《申报书》、业绩简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全体教师或本专业教师听取申报者关于专业建设规划的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汇总表》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3.学校复核。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资格及业绩材料进行复查。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公示和审批。

四、材料报

1.《郑州财经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申报书》1份。

2.《郑州财经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业绩简表》1份,A3纸正反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3.《郑州财经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信息汇总表1份。

4.所有材料 20224 12,报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至zcjf204@163.com 邮箱,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教师发展中心(A204,不接受个人申报。

5.所有支撑材料请按照在《业绩简表》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推荐人姓名、职称、所在专业和二级学院,并附材料目录。

、有关要

1. 专业带头人选拔是学校教学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统筹规划,宣传动员,优中选优,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从本专业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遴选,推荐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业绩突出,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教师作为培养对象候选人。

2.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各项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将给予相关人员和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一年内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级和三年内参加专业带头人或培养对象选拔资格。

 

 

 

郑州财经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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