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20 17:28:20  发布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3〕22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2.访问学者申请人须从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遴选导师,并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并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教学工作。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限报1学校将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择优上报。

三、申报方式

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人选准备相关材料,于4月29日中午12:00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以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推荐意见栏须逐个问题填写完整,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项目申报的其它信息及相关资料请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查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A-204)      联系电话:86650336

电子邮箱:zcjf204@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0日

核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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