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5〕88号)要求,现将我校省级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河南省本科高校2021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和2020年度考核延期人选。
二、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由学校人事处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工作要求,组织评审专家召开专题评审会,参加考核的培养人选进行现场答辩,并对其在3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有关成果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安排
1.参加考核的培养人选请于2025年4月7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整理装订成册报送A204。
2.学校将于收到材料后审核、公示、召开专家评审会,将评审结果报送省厅高教处。
3.经教育厅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省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四、材料提交要求
1.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发表论文、专著等成果须与资助项目密切相关,限第一作者或主编,须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等,统计表只统计此类成果。
2.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间取得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外文论文、专著请同时报送论文摘要、论著前言或简介)单独装袋各一份。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pdf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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