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开具企业工作经历证明的通知
日期:2021-08-17 09:16:44 发布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全校各单位:
为加快培养和形成一支师德高尚、熟悉行业企业需求、社会一线工作经验丰富、理论和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兼备、能够胜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将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 有累计二年及以上相关专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提供企业工作经历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总结等)的纸质材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经专家认定委员会认定后可同等视作双师型教师。
2. 纸质证明材料2021年9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A2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jf204@163.com。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6650336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 8 月17 日
核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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