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3-01-09 10:33:01  发布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学校心理健康鉴于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要求,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组织开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辅导员专题培训,请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登录学习。

1.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19——210

培训对象:校内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要求全员参与。

2.培训方式: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寒假教师研修”专题的组成部分,符合条件的教师请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专门开设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进行学习(或直接登录此地址进入该模块: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health/ )。如之前已实名注册可直接登录,否则需要注册后登录学习。

3.培训要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学时记录方式按照“寒假教师研修”学时记录方法执行,参训教师完成学习后请下载电子学习证书,学时数计入教师2023年度网络培训学习任务,亦可抵扣当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该培训与寒假研修任务不发生冲突,相关教师可在完成寒假研修任务的同时进行该模块学习。

4.“寒假教师研修”各模块已开放学习,请各院部在安排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完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任务的同时,督促专任教师按时完成教育厅安排的寒假研修任务。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19

核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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